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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论坛活动广告的审查提示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23/10/27 9:49:29 人气:59

关于论坛活动广告的审查提示

近期,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论坛活动规范管理的通知》,对各类主体面向社会公开举办的论坛活动(包括论坛、峰会、年会以及其他具有论坛性质的会议活动)进行了规范。为了规范本市广告经营单位、媒体发布单位论坛活动广告发布行为,根据通知中对论坛活动举办主体、名称及相关活动内容的要求,市市场监管局指导上海市广告协会对论坛活动广告宣传作出以下审查提示:
1.加强广告的论坛活动广告主合法资质审查。
举办论坛活动的各类社会主体,应经依法登记、具有合法身份。不得承接未经合法登记的企业及社会组织或无实际承办主体的论坛活动广告。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的论坛活动外,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举办论坛活动,要求发布广告的,应提供相关批准文件。
2.加强广告中论坛活动名称的审查。
论坛活动名称应准确、规范、名实相符,不得随意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峰会”“高端”“高峰”“巅峰”等字样。
3.加强广告中涉及论坛活动内容的审查。
新闻媒体、网站平台、公众账号不得为违法违规论坛活动刊登广告。论坛活动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主题设置应当与主办单位的职责范围相一致。不得虚构、冒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等,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夸大宣传。不得借举办论坛活动名义变相发布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电子烟等虚假违法广告。
请媒体单位在发布相关广告时,认真审查相关主体资质及广告内容,不作虚假、误导性的宣传。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轻信不良商家的宣传噱头,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6日